各学院:
为充分发挥大学生心理协会骨干、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长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预防中的作用,更好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,中心拟举行2014级心理委员及寝室长心理知识技能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培训对象:
2014级所有班级心理委员、寝室长、学院心理部主要干部3-4人。
2、培训时间:
3月16日——4月17日
3、培训内容:
如何识别心理危机?如何开展关注、预后关怀?
如何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?
培训安排:
时间 | 内容 | 负责人 |
3.12—3.16 | 各学院上报培训名单及具体联系人 | 心理辅导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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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6—3.20 | 中心安排各院培训场次及主讲教师,并反馈至学院 | 中心 |
3.23—4.17 | 各学院根据培训场次与主讲教师协商具体培训时间,并联系培训地点,组织学生参加 | 心理辅导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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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7—4.24日晚 | 开放式的心理委员及寝室长连续工作研讨,一周一次,定期举行,共2次 | 中心,心理协会 |
相关要求:
(1)请各学院将培训工作落实到人,保证参训人员出勤,督促完成培训相关任务。
(2)各学院请指定一名负责人进行培训的签到等相关工作。
(3)“开放式的心理委员及寝室长工作研讨”重在发挥学生朋辈互助的功能,加强相互交流,欢迎各院心理委员及寝室长踊跃参加。
大学生心理发展与教育中心
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
中心教师负责的学院及人数汇总
主讲教师 | 对口学院 | 总人数 | 具体负责学院 |
周章毅 | 石工院、计科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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胥德富 | 资环院、外语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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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贤 | 经管院、电信院、马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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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丽 | 机电院、法学院、体育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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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莉 | 化工院、材料院、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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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玉骋 | 土建院、艺术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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